“智慧教育示范区(校)” 建设是为了推动教育信息化融合创新发展,实现教育理念与模式、教学内容与方法的改革创新,提升区域教育水平,探索积累可推广的先进经验与优秀案例,形成支撑和引领教育现代化的新途径和新模式。
在国家政策的引领下,2019年起各省(区、市)陆续开展“智慧教育示范区”和“智慧教育示范校”建设项目遴选工作。
2021年3月,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发布《关于开展省级“智慧教育示范区”建设项目推荐遴选的通知》和《关于开展省级“智慧教育示范校”建设项目推荐遴选工作的通知》,积极推进“智慧教育示范区”和“智慧教育示范校”建设。以“智慧教育示范校”建设项目为例,旨在遴选一批积极开展智慧教育创新研究、构建智慧学习支持环境、推动新技术支持下教育的模式变革和生态重构的典型学校,实施省级“智慧教育示范校”建设项目。
2021年7月,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发布《关于公布2021年度省级“智慧教育示范校”创建项目遴选结果的通知》,其中有5所本科院校、5所高职院校入选创建单位,有1所本科院校、7所高职院校入选培育单位。
2022年12月,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发布《关于做好2022-2023年度“智慧教育示范校”建设项目相关工作的通知》,按照“先行先试、以点带面”的原则,拟认定不超过25个学校为“智慧教育示范校”,增补不超过20个学校为“智慧教育示范校”创建单位,探索“智慧教育示范校”建设长效机制,形成具有先发优势的智慧教育新模式、新路径,更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更有利于全面提高学生素质,加快教育现代化,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2023年12月,辽宁省教育厅发布《关于公布辽宁省“智慧教育示范区”和“智慧教育示范校”第一批次验收评估与第二批次遴选结果的通知》,第一批验收通过5个示范区、24所学校,其中包括5所本科院校、5所高职院校,同时公布第二批创建单位和培育单位,继续推进省级“智慧教育示范区”和“智慧教育示范校”建设。
沈阳工业大学于2021年7月获批辽宁省首批“智慧教育示范校”创建单位,经过两年的建设,于2023年12月通过验收,获批辽宁省首批“智慧教育示范校”。
省级“智慧教育示范校”建设项目是遴选制,从申报、评审、立项、建设、验收各环节层层把控。辽宁省“智慧教育示范校”建设项目的遴选工作从建设目标、工作原则、建设内容、申报条件、组织实施等各个环节都提出了明确要求。总的建设原则是“先行先试、以点带面”,探索“智慧教育示范校”建设长效机制。申请条件的理解、项目基础的梳理、申报材料的撰写等是“智慧教育示范校”建设过程中需要深刻思考的问题。
项目申报主要包括申请条件的理解、项目基础的梳理和申报材料的撰写等。对申报条件的理解是申报材料撰写的前提,申报单位不仅要重视智慧教育建设,还应具备比较完善的信息化领导和管理体制机制;具备开展智慧教育的基础和条件保障;具备较高的数字化校园建设水平和网络安全保障能力;具备较好的大数据采集和融合共享经验,网络学习空间应用和资源整合共享经验;在智慧教育协同创新和智慧教育建设方面具有较好的实践经验。
申报材料的撰写是检验学校对“建设目标、工作原则、建设内容、申报条件、组织实施”等的理解和应对能力,应该基于项目基础的梳理,在申请表中明确阐述学校开展“智慧教育示范校”建设的基础、理念、目标、任务、方案、保障等,实施方案应该富有特色,建设效果突出“智慧教育示范校”建设的社会效益、创新示范作用等。
项目获批后,学校要向省教育厅提交《创建省级“智慧教育示范校”实施方案》。学校应在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的统一指导下,校长或主管校长负责,成立专班或指定牵头单位统筹推进“智慧教育示范校”的各项建设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申请表中的学习环境、教学模式、教育服务供给、教学评价、信息素养培养等方面的建设目标及任务,具体建设进程和方式应该结合申请表中的实施方案和学校特色有序开展。紧密围绕“推进数字化、智能化的融合建设,推进信息技术在教育教学中深度应用,推进师生信息素养全面提升,推进现代教育治理能力全面提升,推进教育信息化重点任务全面落实”等几个方面,同时结合学校实际和特色推进“智慧教育示范校”建设。
项目验收需要提交《“智慧教育示范校”建设评估(验收)申请表》。学校应该仔细梳理和归集“智慧教育示范校”建设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以及通过“智慧教育示范校”建设取得的成效,包括但不限于资金投入、学习环境、深度应用、师生信息素养提升、教育治理能力、教育信息化重点任务落实等方面的建设目标及任务完成情况,建设过程的总结、成果的梳理、支撑材料的汇总等。评估(验收)申请表的撰写要认真总结“智慧教育示范校”建设成效,同时突出亮点和特色。
沈阳工业大学是信息化主管校长作为项目负责人,由信息技术与数据中心牵头,教务处、教师发展与教育评估中心等部门协同,进行“智慧教育示范校”创建单位申报,以及项目实施、成果梳理、验收准备和评估(验收)申请表的撰写等。
基于《沈阳工业大学创建省级“智慧教育示范校”实施方案》,学校通过基于IPv6 标准的校园网升级改造、信息化教育教学条件改善、智慧图书馆建设、全面打造国家级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基地、启动智能制造教学实验中心建设等开展智慧教育环境的建设与优化,推进数字化、智能化的融合建设;通过打造线上教学新模式、创建数字化课程新形态、促进教育教学改革成果新高度等积极开展智慧教学模式的创新与探索,促进信息技术在教育教学中的深度应用;以数据治理为核心、数智技术为驱动,整体推进教育管理与业务流程再造,全方位拓展智慧教育治理的深化与应用,推进教育治理能力全面提升。
建设过程和建设成果支撑,催生出一批新项目。继获批辽宁省首批“智慧教育示范校”创建单位后,学校先后获批教育部第二批人工智能助推教师队伍建设试点单位、辽宁省教育厅首批全省高等学校数字校园试点建设项目试点单位、辽宁省“一站式”学生社区综合管理模式建设试点示范高校,教育部首批“国家级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单位。另外,“数据赋能——助推高校智慧校园建设”项目获得“2022中国数据生产力大赛”银奖。
在国家政策的支持和引领下,高校应该抓住机遇从多个方面做好保障,持续提升智慧教育的能力和水平,做好“智慧教育示范校”建设工作的同时,助力教育数字化进程。
一是要高度重视。高校要认真学习领会“智慧教育示范校”建设的目的和意义,摒弃畏难思想,积极申报。开展省级“智慧教育示范校”建设与实践探索,是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通过智慧教育探索与实践,推动教育理念与模式、教学内容与方法的改革创新。
二是要统筹协调。获批立项不是结束,而是开始。省级“智慧教育示范校”建设项目从申报到实施、验收,不是某一个部门的事,是学校教育事业发展的一部分,应该举全校之力,从上至下统筹协调,结合学校实际需求分步实施,形成多部门协同合作的建设机制。
三是要创新建设。省级“智慧教育示范校”建设没有千篇一律的规章可循,要结合学校在数字校园、智慧教育、协同创新等方面的实际情况,同时兼顾名师课堂、虚拟仿真教学、5G 条件下教学、大数据、人工智能等重点部署和学校未来的数字化建设进程,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构建智慧学习环境、创新教育教学模式、建立现代教育制度,为培养新时代所需的创新型、智慧型人才提供全面支撑。
四是要善于总结。省级“智慧教育示范校”建设的最后一个环节是评估(验收)。评估(验收)准备包括建设过程、建设成果的梳理,评估(验收)申请表的撰写和支撑材料的归集等。牵头部门应该系统梳理总结“智慧教育示范校”创建期间的任务完成情况、条件保障、工作成效等,避免因为评估(验收)申请表的撰写和支撑材料的准备问题影响评估(验收)。
五是要持续推进。评估(验收)通过不能成为“智慧教育示范校”建设工作的终点。“智慧教育示范校”建设是支撑和推进教育数字化进程的重要一环,和国家大力推进的数字化校园建设相辅相成,只有持续提升和改进智慧教育的条件、方式、方法和手段,才能持续助力教育数字化进程。